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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75

融资对接会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公开招标项目

数量

招标限价(元)

公开招标内容:

融资对接会项目

内容需求:详见附件服务清单

1(套)

¥3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响应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响应供应商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如有)

/

三、相关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回复函递交时间(盖章扫描件按时递交邮箱)

2026年3月31日09:00-2026年4月6日17:00。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线下递交):2026年4月7日14:30。

3、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14:30。

4、开标地点:重庆两江新区同茂大道新闻传媒中心13楼1313室。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编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格式自拟。

2、文件投递说明:按时提交回复函的供应商与2026年4月7日14:30线下递交响应文件(线下递交地点:重庆两江新区同茂大道新闻传媒中心13楼1313室)。

五、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按照附件清单对应报价(报价为一次报价,不进行二次报价)。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第一场对接会结束后,采购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0%向中标单位支付款项;第二、三场对接会结束后,采购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款项;待第四、五场对接会结束,且中标方提供的结案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20%款项。

(三)验收方式:

项目执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纸质结案报告,由采购方项目负责人验收。

六、评审标准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按要求递交回复函且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得分最高者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投标报价

(30%)

3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2

服务部分

(40%)

40

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按对项目的理解、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0分。

(1)方案详细、可行、合理、符合要求的为优,得30-40分;

(2)方案较为详细、较为可行、较为合理、较符合要求的为良,得20-29分;

(3)方案一般详细、可行性、合理性一般,不符合要求的为一般,得10-19分;

(4)方案不详细、可行性、合理性较差,不符合要求的为差,得5分;

(5)不提供方案得0分。

 

3

商务部分(30%)

业绩(20%)

20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活动经验的,提供一个合同得10分,没有或者未提供得0分。

 

本地化服务(10%)

10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在重庆本地或在重庆本地设有分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的,得10分。

 

合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燕              

电  话:023-67677125

邮  箱:25258009@qq.com

八、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评标。

(三)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规范签字、盖章。

(五)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分包采购或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参与比选。

九、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终止采购,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异议反馈渠道

(一)异议受理主体:本项目异议由采购方负责受理。

(二)异议提出要求: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需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包含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具体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必要证明材料和明确请求,法人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本人签字。

(三)异议时限: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公布中选人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布结果当日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十一、附件

附件1:服务清单

附件2:回复函

 

 

 

重庆当代金融传媒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融资对接会项目-附件1

融资对接会项目-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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